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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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理工学校汽车实训中心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校汽车实训中心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条件及要求见附件。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3日12:00前将投标诚意金汇款至学校指定账户,过期则无投标资格,汇款事宜请联系夏老师(电话13413136098),现场考察及投递投标书事宜请联系陈老师(电话:15014940221)。

惠州理工学校招采办

2025年7月31日

 

汽车实训中心升级改造工程招标条件说明

一、项目名称:惠州理工学校汽车实训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二、项目基本情况:本服务项目包括提供学校汽车实训中心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图纸(含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等)及实训中心装修服务。

三、项目金额:本项目建设面积约1535平方米,工程总价(含设计、施工)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无不良信用记录;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能转包或分包。

五、投标资料投标人投标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料;

2. 证明企业实力的相关资料;

3. 业绩合同;

4. 平面图、效果图及施工图;

5. 报价;

6. 投标承诺书。

六、评标及其他

1. 项目采用密封报价法竞价。投标人对项目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项目工程总价,否则作无效处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材料须密封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2. 投标人需提供方案设计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供校方审议。

3. 如只有一个投标人,其设计方案经学校评审确定,双方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进行价格磋商,达成一致后即确定其为中标人。如有二个以上的投标人,先由校方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意向中标人,再由双方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进行价格磋商,达成一致后即确定其为中标人。

4. 投标诚意金2万元,由投标人在投标前向校方支付。中标人签约履行后,校方全额退还诚意金;中标后不履行,则诚意金不退还。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未中标,则诚意金在15天内全额退还。

5. 投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恶意竞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6. 投标人报价应当涵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用餐、保险、不可预见费用及税金等,学校不予支付额外费用。

7. 投标人对开标会现场相关问题如有疑问,请及时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异议。

8. 学校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9. 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如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时,学校有权选择下一位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0. 工程完工验收后,学校支付工程总价的40%,一年内支付剩余的款项。中标人向学校提供相应的发票。

11. 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人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应在5日内签订正式协议。

12. 投标材料密封后送至学校智能制造系处,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014940221。投标材料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8月3日上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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