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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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为盾,青春无“欺”!这场校园宣讲为学生成长保驾护航

校园是青春绽放的沃土,不应有欺凌的阴霾遮蔽阳光。为切实提升学生法治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我校特邀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团队,开展“法治为盾,青春无‘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由赖汉深副校长主持开场,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在法律知识的普及中守护青春成长。

 

 

活动伊始,赖汉深副校长面向全体师生发表开场讲话。他指出,青春的美好需要安全与尊重守护,校园欺凌看似是“小矛盾”,实则会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与心理的双重伤害,更可能触碰法律红线。“防范校园欺凌不是某个人的事,而是我们每一位师生的共同责任。”赖汉深副校长强调,希望通过此次与检察机关的合作,让同学们清晰认识欺凌危害、学会自我保护,让学校真正成为充满爱与正义的成长净土。随后,他隆重介绍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宣讲嘉宾,并代表学校对检察团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诚挚感谢。

 

 

宣讲环节中,检察团队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深刻认知。从温州技师学院因口角引发的殴打事件,到广西苍梧县14岁女生遭扇耳光、勒索的欺凌案件,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直观展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同时,检察人员详细拆解了校园欺凌的“多副面孔”并明确指出“恶意”与“权力、力量不对等”是区分“欺凌”与“嬉闹”的核心边界,打破了部分同学对“玩笑”的错误认知。

 

 

法律责任的解读更是让同学们绷紧了“法治之弦”。检察团队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清晰梳理了校园欺凌可能面临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同时,团队还介绍了矫治教育的分级措施,强调“法不责幼”是误区,法律既会惩戒不良行为,也会注重教育矫治,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为让知识真正转化为自我保护能力,检察团队还针对性给出了“行动指南”:受害者要优先保障安全,及时向师长求助并留存证据;旁观者不能做“沉默的大多数”,可通过分散注意力、报告老师等方式干预。

 

 

宣讲结束后,互动问答环节气氛热烈。同学们围绕“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如何留存证据维权”等问题积极提问,检察人员结合法律条文与案例耐心解答,进一步巩固了宣讲效果。现场的“纸团实验”更是让同学们直观体会到“沉默”对欺凌的纵容,深刻理解了“勇敢站出来”的意义。

 

 

 

此次“法治为盾,青春无‘欺’”主题活动,既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更是一次对青春的守护。未来,我校将持续加强法治教育,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合作,以法律为盾,为同学们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每一份青春都能在法治阳光下自信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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