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方德育润心田,拒绝欺凌伴成长——惠州理工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主题讲座
什么算校园欺凌?遇到欺凌该怎么办?当伤害就发生在身边,旁观者又能做些什么?9月23日下午,惠州理工学校"十方德育润心田,拒绝欺凌伴成长"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主题讲座开讲。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马弘辉律师受邀担任主讲,2026级电子商务专业全体学生到场聆听。作为学校"十方德育"重点任务下"友善同行"防欺凌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这堂法治课为同学们带来了一次系统而实用的防欺凌教育。
一、认识欺凌:它比看上去更"隐蔽"
结合中职学生的年龄特点与相处场景,马弘辉律师以"拒暴有术"为切入点,逐一拆解了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四种校园欺凌形式,帮助同学们认识欺凌行为的隐蔽性与危害性。除看得见的肢体冲突外,语言、社交、网络中的伤害同样属于欺凌,且往往更不易被察觉。
二、遭遇欺凌怎么办:会求助,也留好证据
针对"遭遇欺凌怎么办",马律师现场演示了应对技巧:面对欺凌者不激怒、不硬扛,用坚定的语气说"我不喜欢这样,请你停止",同时寻找机会求助;事后第一时间告知老师、家长,留存聊天记录、视频截图等关键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旁观者,也可以是有力量的那一个
欺凌面前,旁观者并非只能旁观。马律师建议,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老师来了""我们一起走"等方式转移欺凌者注意力,事后及时向老师报告,用智慧为同学发声。他告诫同学们:不做施暴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四、法律底线:年龄不是"免罪金牌"
在法律知识环节,马律师系统梳理了学生欺凌涉及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结合《刑法》第十七条,阐明刑事责任年龄的三阶段划分。他特别指出,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刑事责任年龄已个别、有条件地下调至12周岁,"14岁"不再是免罚的界线,年龄不是"免罪金牌"。他提醒同学们严守行为边界,敬畏法律、敬畏规则。
五、当"十方德育"遇上防欺凌
这堂法治课,也是"十方德育"的一次生动落地。
明礼之方——"言谈有方""守礼有方""乐群有方",教会学生好好说话、彼此尊重、友善同行,这是拒绝欺凌最日常的一道防线;
济世之方——"公德有方""力行有方",引导学生把友善落到行动上,敢于为受困的同学发声;
内修九力——自控力管住情绪,协同力学会合作,担当力勇于挺身,帮助学生筑起内心的"防护墙"。
将"言谈有方""力行有方"等德育理念与防欺凌教育深度融合,法治意识与规则意识同步生长,"内修九力、外显十方"的育人要求,也在一言一行中变得可感可学。
从一次礼貌的问候,到一次勇敢的求助,再到一次及时的制止,"十方德育"并不遥远,它就藏在校园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此次讲座是"十方德育"落地实践的生动体现,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法治意识与规则意识,为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增添了坚实一笔。接下来,学校将持续把防欺凌教育融入日常,让"十方德育"真正润泽每一位学生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