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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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理工学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条件及要求见附件。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1日12:00前将投标诚意金汇款至学校指定账户,过期则无投标资格,汇款事宜请联系夏老师(电话13413136098),现场考察及投递投标书事宜请联系翟老师(电话:15976111115)。

惠州理工学校招采办
                            2025年3月18日


       学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招标条件说明

一、项目名称:惠州理工学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地址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由于建设项目附近近期市政排污管网未与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网联通,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要求,项目建成后,近期生活区内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须经治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本工程项目包括提供学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报建手续审批、项目施工、水质达标验收等服务。

1、工程采用的工艺应有效处理COD、BOD、NH3-N、TP、SS等污染成份,应满足对P、NH3—N的去除要求;

2、工程应具备设备控制系统简单可靠,流程深化,水力停留时间长,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

3、处理能力应达到日处理污水400m³以上,每天运行20小时,折合计算污水水量20m³/h。学校师生集中用水约为下午5-7时,水量峰值约50-70m³/h,峰值时段内未处理污水不得外流;

 4、出水须稳定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水质要求,须满足水质排放要求。

 三、项目金额: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4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无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后分包。

 3.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广东省中介超市工程咨询备案资质,可承担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等工程;

 (2)具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资质;

 (3)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具有生态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成员须具有给排水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2人,安全证书1人。

 (4)完成类似学校项目1个(含)以上业绩;

 (5)完成1个(含)以上的日处理水量达到500方的生活污水处理业绩;

 (6)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投标资料

 投标人投标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设计、广东省中介超市工程咨询备案资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料;

 2、证明企业实力的相关资料;

 3、业绩合同;

 4、报价;

 5、投标承诺书。

 六、评标及其他

 1、项目采用密封报价法竞价,价低者中标。投标人对项目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设计费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处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材料须密封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2、投标诚意金2万元,由投标人在投标前向校方支付。中标人签约履行后,校方全额退还诚意金;中标后不履行,则诚意金不退还。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未中标,则诚意金在20天内全额退还。

 3、投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恶意竞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报价应当涵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用餐、保险、不可预见费用及税金等,学校不予支付额外费用。

 5、投标人对开标会现场相关问题如有疑问,请及时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异议。

 6、学校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7、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如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时,学校有权选择下一位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8、投标人中标后,要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设计规范、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等进行设计,确保设计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9、投标人中标后,应在5日内完成项目所有工艺图设计;工艺图定稿后,应在10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如未按时间要求完成,视为违约,扣罚总设计费的20%~40%。

 10、项目设计要充分考虑美观实用、节省成本等要求。学校有权要求中标人修改设计稿,直至学校满意且合规为止。

 11、中标人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配合学校进行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协助学校进行项目验收,提供相关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12、中标人设计图纸经学校确认定稿后,项目开工前,学校支付项目中标总费的20%,主体工程完工支付总费的20%;一年内支付剩余的费用。中标人向学校提供相应的发票。

 13、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人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应在10日内签订正式协议。

 14、投标材料密封后送至学校总务科,联系人:翟老师,电话:15976111115。投标材料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上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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